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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知识分享

当遇到家政服务质量不佳等问题应该向谁要求赔偿,如何解决?

    临近年关,家政服务需求大增。然而,一些家庭在雇用家政服务人员的过程中产生了矛盾。那么当遇到家政服务质量不佳等问题时,应该向谁要求赔偿,又应该怎么解决呢?

问:家政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受伤,雇主需要赔偿吗?

答:若雇主对家政服务人员造成伤害,由雇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家政服务人员自身存在过错的,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此种侵权责任,雇主不能以家政服务合同中有约定的免责条款而主张免责。理由是,合同中约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失而免责的条款无效。若第三人对家政服务人员造成伤害的,家政服务人员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给予补偿,雇主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此外,家政服务人员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的,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

问:家政服务人员在工作中损坏财物,该由谁赔偿损失?

答:若家政服务人员为家政服务机构的员工,一般情况下,因家政服务人员实施的行为系履职行为,由家政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家政服务人员在侵权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家政服务机构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该家政服务人员追偿。

    若家政服务机构仅提供中介服务,家政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雇主人身或财物受到损害的,由家政服务人员承担侵权责任;家政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他人受到损害的,由雇主承担侵权责任。雇主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家政服务人员追偿。

问:若对家政服务人员工作不满意,雇主可以解除合同并索赔吗?

答: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在达成法定解除条件或者协商一致时,合同当事人可将合同解除,此外,合同当事人亦可对合同解除情形进行约定。

    因此,当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或者身体健康不符合双方约定的,雇主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家政服务人员或家政服务机构赔偿其遭受的损失。与之相对,若雇主要求家政服务人员实施的服务内容远超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与事项,双方对服务内容变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家政服务人员也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标签:家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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