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看似只是带娃、打扫、烧饭等小事,但对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大事。陌生人进陌生门,首当其冲的第一道关,就是服务人员的身体健不健康、身份安不安全。一些地方的“保姆一条街”,几百米长的巷子,挤满了大大小小10多家中介。很多中介公司负责将服务人员推荐给雇主,双向收费,但不能提供并有效核实服务人员相关信息,因此常有人说“找到一个好阿姨,就像撞大运”。
可以后,这样的情况不会出现了。《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中有3条“硬杠杠”——
一是提供居家式家政服务或在一定时期内定时提供家政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需求评估、服务质量跟踪等制度,服务人员有不合适的,及时更换。
二是提供居家式家政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要对拟指派或居间介绍的服务人员核实是否有盗窃、赌博、吸毒、侮辱、诽谤、虐待、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根据发生时间、情节轻重如实告知用户。
三是鼓励用户与其直接聘请的服务人员对家政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事先作出约定,如服务地点、内容、方式、期限和费用等。
雇主用得放心,保姆也要干得舒心。《条例》要求雇主不得强迫服务人员提供约定以外或可能对其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服务,也不能谩骂、侮辱、诽谤、诬陷、虐待、殴打服务人员等。
可以说,两方都有了“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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