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天都有家政阿姨咨询我们,想找一个能够自理的老人来照顾,这样的工作是比较轻松,如果选择照顾能自理的老人,要是老人不小心摔倒了,家政阿姨要不要承担这个责任呢?这篇文章大家一定要认真看到最后,能够帮助大家减少很多的麻烦。
公司给一位五十岁的苏阿姨安排了一份照顾老人的工作,主要负责照顾一位八十八岁的老奶奶,老奶奶的家庭条件是比较好的,老人家也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很好相处。阿姨和雇主双方都比较满意,苏阿姨也非常乐意去照顾这位老奶奶,说自己就像照顾自己的妈妈一样去照顾她。
一切资料正在办理中,双方签合同缺人劳务关系,其中合同里面有一条没有达成一致,最后不欢而散,真的是很遗憾,是什么原因呢?
合同上有一条规定,老人家不小心磕到了、碰到了、摔到了,与苏阿姨没有任何关系,公司为了保障家政阿姨的合法权益,就把这一条标示在合同里面,以防万一,因为之前就有同样的事情发生过,所以用白纸黑字写出来,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我们的家政阿姨,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就是这么一条,老人家女儿不同意,她说必须要把这一条去掉,不然久不签合同,我们也问雇主,去掉了这一条,要是老奶奶真的摔倒了,是不是真的要追究家政阿姨的责任,还要扣阿姨的工资,还要赔偿医疗费?今天阿姨出来做家政挣钱,真的是非常不容易,家里的孩子上学要钱,车贷房贷每个月都要支出,别到时候钱没有挣到,还要倒贴医疗费。
再说老人家都一把年纪了,真的摔下去起不来,谁能负这样的责任,赔不起啊。老人家的女儿又补充说给你开了工资,让你来照顾我的妈妈,如果发生摔倒的这种情况,阿姨当然是要负责任的。
我们听到这个雇主又不讲理,老人家年纪都这么大了,难免会有磕磕碰碰,不能因为这一条就把阿姨的工资全部扣掉,还要赔偿医药费,所以最后还是跟雇主说,我们的家政阿姨做不了了,给再高的工资也不接。
公司给一位五十岁的苏阿姨安排了一份照顾老人的工作,主要负责照顾一位八十八岁的老奶奶,老奶奶的家庭条件是比较好的,老人家也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很好相处。阿姨和雇主双方都比较满意,苏阿姨也非常乐意去照顾这位老奶奶,说自己就像照顾自己的妈妈一样去照顾她。
一切资料正在办理中,双方签合同缺人劳务关系,其中合同里面有一条没有达成一致,最后不欢而散,真的是很遗憾,是什么原因呢?
合同上有一条规定,老人家不小心磕到了、碰到了、摔到了,与苏阿姨没有任何关系,公司为了保障家政阿姨的合法权益,就把这一条标示在合同里面,以防万一,因为之前就有同样的事情发生过,所以用白纸黑字写出来,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我们的家政阿姨,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就是这么一条,老人家女儿不同意,她说必须要把这一条去掉,不然久不签合同,我们也问雇主,去掉了这一条,要是老奶奶真的摔倒了,是不是真的要追究家政阿姨的责任,还要扣阿姨的工资,还要赔偿医疗费?今天阿姨出来做家政挣钱,真的是非常不容易,家里的孩子上学要钱,车贷房贷每个月都要支出,别到时候钱没有挣到,还要倒贴医疗费。
再说老人家都一把年纪了,真的摔下去起不来,谁能负这样的责任,赔不起啊。老人家的女儿又补充说给你开了工资,让你来照顾我的妈妈,如果发生摔倒的这种情况,阿姨当然是要负责任的。
我们听到这个雇主又不讲理,老人家年纪都这么大了,难免会有磕磕碰碰,不能因为这一条就把阿姨的工资全部扣掉,还要赔偿医药费,所以最后还是跟雇主说,我们的家政阿姨做不了了,给再高的工资也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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